筆下風雲:廉政因誰蒙污

律政司終極放生「長毛」梁國雄,一句「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就對長毛收取黎智英二十五萬元黑金不作追究,看到律政司如此寬宏大量,不知被律政司咬實唔放,纏訟達七年之久的無綫前高層陳志雲,可會生出同人唔同命、同遮唔同柄之嘆?

論涉及的金額,陳志雲不及長毛的一半;論控罪的嚴重性,陳比長毛輕微得多,後者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收錢後替金主在立法會出頭;陳只涉公司內部問題,跟公眾利益毫無關係,然而兩者待遇不可同日而語,律政司彷彿失常似的,非要釘死陳志雲不可,先後兩次提出上訴,就連終審法官都揚言「非常非常奇怪」。厚此而薄彼,可見反對派被指有司法保護傘和免死金牌,並非公眾想得太多,而是律政司做得太露骨、太明顯。

林鄭月娥打着修補撕裂、重建和諧的旗號上台,民主黨的胡志偉隨即提出「和解論」,而佔中發起人戴耀廷更要求港府不再DQ議員、不再追討訟費等,顯見反對派覷準新政府重視民望這一點不斷叫價,當局今次公然放生長毛,而且放生理由極之牽強,當中有甚麼蹺蹊,令人浮想聯翩。林鄭月娥口口聲聲法治不能妥協,但如今人們看見的卻是另一回事,到底今日之香港,竟是誰家之天下?香港引以為傲的廉政和法治,又因誰而蒙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