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居於寄養家庭的三名男童,當中包括一對兄弟,他們去年回家暫住與家人共聚時,他們的家長卻以「託上託」的方式,將三童一併交予一名居於劏房的無業漢照顧近兩個月。而無業漢亦趁與三童同宿一床的期間,不時施以祿山之爪,撫摸他們的下體。雖然其中一名男童的親母得悉事件,但只作出警告了事;直至男童向寄養母親投訴,事件始被揭發及報警處理。無業漢昨於區院承認七項非禮罪,收押至本月卅日判刑;法官明言控罪嚴重,理應判監。
廿五歲被告張概燈,被控在去年七月初至八月底,分別在其上水劏房內七度非禮三名九至十五歲的男童。控方指被告有兩項店舖盜竊案底,去年五月被判囚一月但准緩刑一年。法官先索取被告的心理、精神、背景報告,以及三名男童的創傷報告,始作判刑。
案件編號:DCCC 33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