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有權收回辦學權

【本報訊】屯門興德學校爆出校政糾紛,令這間創立於一九五四年的老牌學校風雨飄搖。教育局已委任有經驗人士進駐該校校董會。有資深退休校長指出,教育局無權直接罷免小學校長,但有權收回有關學校的辦學權,終極一招仍能變相令該校校長「冇得撈」。至於早前興德學校解僱兩名老師,教育局曾「叫停」,要求暫緩,但校方仍堅持要解僱老師,事件於教育界屬罕見,教育界人士指出,根據《資助則例》,資助學校解僱教師需經三個程序,最後一關便是獲教育局同意。

興德學校的辦學團體為公立興德學校有限公司,屬政府資助小學,全校約有六百名學生。其中一名獨立校董為陶錫源,是屯門區議員,他於興德三年前慶祝學校六十周年時,擔任「興德學校60周年校慶籌備委員會」主席,負責舉辦籌款活動。根據陶向區議會的申報,他任職公司董事,代表屯門鄉郊選區,但沒有填寫所屬政治聯繫一欄的資料。

解僱老師須局方同意

政府教育人員職工會顧問兼退休校長梁紀昌指根據《資助則例》,資助學校若要解僱老師,必須通過三個程序,先是口頭警告,接着是書面警告,最後是向教育局報告並獲得同意,才可正式解僱老師。

本港過去亦曾有學校因捲入校政風波,被教育局收回辦學權。其中,基督教臻美黃乾亨小學暨初中學校前校監梁淑貞,涉嫌欺騙學生家長借出二十萬元,事件更揭發該校校政出現多項問題,包括成立八年仍屬臨時營運、財政混亂等,引致家長不滿,教育局於○九年五月宣布,要求該校於同年七月交回辦學權,而梁淑貞則於一二年六月被控欺詐罪成,判監十五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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