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阿王評論:盲官黑帝 黑金政治無王管 擊鼓鳴冤 儆惡鋤奸靠東方
王國興
七月三十一日是香港司法判決最黑暗的一天!也是香港一直引以為傲的廉潔和法治的金漆招牌被司法不公砸碎的一天!
黎智英秘捐黑金,梁國雄秘收黑金,授受雙方確認,法官判詞確認事實毫無爭議。判決結果竟然荒天下之大謬!受賄無罪,行賄不告。如此「盲官黑帝」,天理何在?法治何價?正義何存!
最黑暗標誌之一是長毛案判例告訴公眾,立法會議員收黑金、「袋住先」,只要辯稱「代收」,便可甩身。並且毋須向法庭出示任何證明文件,「口噏噏當秘笈」,只要法官信納便可。此例一開,今後立法會議員若要受賄皆可以「代收」作為「護身符」,判例便成為免死「金牌」。
最黑暗標誌之二是長毛案判例告訴市民,儘管判詞指出黎智英曾秘捐黑金給立法會議員所屬四大泛民政黨,即民主黨、公民黨、工黨、社民連,政商勾結,操縱議會,彰彰明甚,竟無法追究。申報利益監察制度名存實亡。黑金政治徹底動搖了莊嚴的議會制度,人民授權議員監察政府變得多虛假多虛偽,外國勢力透過黎智英派黑金操縱立法會議員多恐怖!
最黑暗標誌之三是司法判決雙重標準。在有色眼鏡充斥司法系統之下,更凸顯官字兩個口。愛國愛港無運行,罪加七等。反中亂港人上人,升官發財。政治化下何來公平的審和判?佔中襲警者獲輕判,警員執法有錯卻特大重判。勾搭外國勢力背景黎智英的梁國雄收真金白銀二十五萬無罪,愛國政團的程介南利用議員身份牟利做生意卻重判十八個月。為何判刑量刑雙重標準,因政治背景不同而異?法理何在?標準何在?最令人側目的是,有法官竟對帶頭佔中搗亂秩序的違法首腦除輕判之外,不予譴責,還加褒獎。真是豈有此理,無法無天!司法真是可以獨大嗎?
李官判詞唯一貢獻和可取之處是無意之中揭露了香港的亂源。印證了《東方日報》多年來鍥而不捨獨家揭發美國反華反共勢力透過黎智英收賣反對派政黨,組織及其議員,妄圖控制立法會,全面拉布、全面不合作、發動顏色革命的佔領行動、操縱香港政局、破壞「一國兩制」、破壞國家的統一大業等政治陰謀及破壞行動。
判決不公之後擺在港人面前有四件必須跟進的大事,若有關方面「避事」不幹,更見禍深災重:
第一,律政司必須上訴及跟進檢控黑金金主;第二,立法會必須修改議員利益申報制度;第三,必須改革「議監會」自己人查自己人的制度漏洞;第四,盡快就監督政黨政團組織立法監管。
讓我們拭目那些人那些事真有「平生恥」吧!
王國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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