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逾九成沒租約貧戶受加租苦

【本報訊】本港最少廿萬基層市民居於劏房、板間房和天台屋等「不適切住房」,有調查發現,一成受訪不適切住屋租戶並沒有簽租約,即使有簽租約,四成六並無在租約打釐印。九成一沒租約住戶過去三年曾被加租,四成五更每年加租一次,二成六加租幅度超過一成。調查組織批評,基層租戶在沒有租務管制保護下,住屋權得不到保障,促請政府檢討《業主租客(綜合)條例》及設置《租務穩定機制》,嚴格執行簽署書面租約和打釐印,保障業主和租客雙方權益。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問卷訪問二百名劏房、板間房和天台屋租戶,發現受訪者平均租金達四千七百元。一成租戶並沒與業主簽訂租約,三成三解釋因不認識租務事項,一成三因房東或地產商不肯簽租約。五成九沒簽租約的受訪者在租住期內曾被加租,三成六加租幅度達百分之五至一成,二成六加逾一成。

團體促推廣平等標準租約

聯席炮轟,租戶在缺乏租約保障下,經常遇到濫收水電費、拒絕維修和迫遷等情況,亦無法交由土地審裁處處理租務糾紛,建議當局推廣適切《平等標準租約》以取代流通坊間的不適切租約,增強租務主任角色,加強租務權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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