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三步走」 陳弘毅:尊重港自治權

【本報訊】廣深港高鐵香港段一地兩檢方案出爐後,外界質疑違反一國兩制原則及《基本法》。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反駁,指中央就一地兩檢實行「三步走」步驟,是尊重香港自治權的表現,又指「三步走」的其中一部分是由本地立法,若香港不希望實施一地兩檢,可以不簽署有關文件。

稱唯一目的方便乘客

對於有意見指可透過《基本法》第十八條將有關一地兩檢的全國性法律加入附件三,陳弘毅昨日解釋,全國性法律不可影響香港的自治,反指現時透過《基本法》第二十條落實一地兩檢,由中央授權香港劃出內地口岸區,過程包括本地立法,並無削弱香港司法管轄權,較內地法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更能體現香港高度自治,是給予香港更多權力。

陳又認為,一地兩檢不會削弱香港立法機關權力,因立法會根本沒有權力獨自通過實行一地兩檢的法律,必須配合人大常委會的授權。他認同一地兩檢應以乘客角度出發,唯一目的是方便乘客,一地兩檢應以經濟為目的而非政治目的。

至於有人質疑先例一開,倘再發生佔中,香港亦可以將佔領區短租給內地。陳弘毅指今次是專為一地兩檢而作的特殊安排,不會成先例,日後短租安排不會在不屬內地口岸區的範圍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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