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核六議員資格 政府全勝

【本報訊】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去年十月因宣誓辱華風波,引發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有關宣誓條文進行釋法。此後政府及多名市民分別入稟挑戰近二十名非建制派議員的議員資格,但連同今次有市民因「甩轆」補交訟費保證金被拒一案在內,至今只有政府入稟的兩宗覆核議員資格案獲判勝訴,前後六人被取消議員資格,包括游梁、社民連梁國雄、香港眾志羅冠聰、自決派劉小麗及姚松炎。其餘覆核議員資格案件,或是申請人撤銷或申請暫緩案件,似乎不了了之。

市民入稟 暫無一宗勝訴

政府於去年十月中申請司法覆核挑戰青年新政游蕙禎、梁頌恆的議員資格,其後再於去年十二月初再入稟覆核梁國雄等四人宣誓無效,最終六人均喪失議員資格。游梁二人已就案件向終審法院申請終極上訴,並且於八月底開庭處理,而約於半個月前被取消議員資格的梁國雄等四人,正在考慮就案件作出上訴。

除了政府入稟覆核議員資格,多名市民亦挑戰一批非建制派議員的議員資格,但暫時無一宗獲判勝訴,大部分均是撤銷或申請暫緩案件,其中的士司機從業總會會員鄭玉佳去年挑戰人民力量陳志全等八名非建制派的議員資格,鄭當時稱八人言行違反人大釋法有關宣誓的規定,已喪失議員資格,但鄭其後知悉政府向梁國雄等四人提出覆核議員資格後,以自己的入稟與之重複為由撤銷申請。

此外,兩名居於天水圍的市民彭東陽及彭正杭亦挑戰十名非建制派議員的議員資格,惟入稟狀將鄭松泰及姚松炎誤寫為「鄭鬆泰」及「姚鬆炎」,現未知該案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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