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跌婆婆踢車長巴士阿姐判社服

銀行櫃台女職員乘搭巴士時,用背囊霸佔身旁半個座位,坐在她身旁的六旬老婦不滿其「霸位」行徑,雙方發生爭執。之後女職員落車時,嫌老婦動作緩慢阻她去路,她將老婦推跌出座位後,並立刻落車逃脫。巴士女車長追截她時,她再用腳踢傷對方,由於事發經過被途人拍成片段並上傳互聯網,成為「城中熱話」。當場被捕的女職員早前認罪,昨在觀塘法院被判社會服務令一百小時,另需賠償兩名事主各五千元醫藥費。

裁判官在判刑時呼籲社會各界:「不要再公審一個有悔意同知錯嘅年輕人!」涉案廿八歲女被告陳靄婷,之前已認普通襲擊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共兩罪,控罪指她在今年五月七日,乘搭九巴215X線時,先在巴士上襲擊女乘客郭雪芳(六十四歲),落車後在巴士外又襲擊女車長吳小蓮(五十九歲)。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為人孝順,曾經主動提出照顧外公的起居飲食,案發時她因外公病危,她感到擔憂及焦慮才犯案,事實上她外公亦於案發後兩天過世。辯方又指,被告犯案是有違她本身性格,她現已深感悔意,希望法庭給予她機會,予以輕判。裁判官吳重儀信納辯方求情,認同被告為人孝順,更形容被告是有悔意及知錯的年輕人,勸喻各界不要再將她公審。

被告背囊霸位惹爭執

案情指,案發晚上八時,六旬事主郭雪芳在藍田啟田商場登上涉案九巴,坐在被告身旁近走廊的座位,期間被告的背囊霸佔郭半個座位,雙方先有爭執。被告準備落車時曾要求郭讓開騰出空間,但郭反應緩慢,被告輕推郭的肩膀,令郭倒地。被告並趁巴士到站時乘機落車,得悉車上發生爭執的女車長吳小蓮,亦下車追截被告。

稱遭司機拉住才反抗

當時被告用力將吳推開,並重複用腳踢傷吳,惟被告逃走時失足跌倒,遭吳成功制服,警員到場時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否認向郭蓄意施襲,稱事件可能屬意外,被告指「可能我個袋撞到個阿婆……個女巴士司機扯住我,我先反抗,我無打到佢」。郭、吳送院驗傷,證實郭的頭皮腫痛,吳的雙臂及胸口則有瘀傷,另手肘有腫痛。

案件編號:KTCC 10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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