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聯合國要員 吳立勝罪成候懲

【本報綜合報道】澳門房地產發展商、全國政協委員吳立勝在美國紐約被控賄賂聯合國要員,以在澳門興建聯合國會議中心一案,曼哈頓聯邦法院周四裁定吳立勝行賄、串謀和洗錢罪名成立。辯方律師暗示有可能上訴。

賄金約1300萬港元 可監禁65年

在法官作出裁決時,六十九歲的吳立勝望向陪審員,木無表情。法官沒有定出判刑日期,如各控罪刑罰分期執行,可監禁長達六十五年。辯方律師朴泰賢向法官表示,辯方有多方面的上訴途徑。法官定下五千萬美元(約三億九千萬港元)保釋金額,並收緊保釋條件,下令吳立勝保釋後也不得離開曼哈頓的寓所。

檢察官提交證據,指從二○一○年到二○一五年,吳立勝向前聯合國大會主席阿什,和現被停職的多明尼加共和國駐聯合國副大使洛倫佐,行賄超過一百七十萬美元(約一千三百萬港元),希望在澳門興建一幢規模足以媲美聯合國紐約總部的會議中心,企圖將之打造成「亞洲日內瓦」,使成為他的傳世之作。但辯方律師反駁,吳只是在被要求花錢以加快推動項目才付款,並指他被阿什及洛倫佐利用。

紐約檢察官金賢俊形容:「吳立勝由澳門地產大亨淪為重罪犯,想走其舊路的人應有所警惕。」在案中轉任污點證人的洛倫佐承認受賄,繼續獲准保釋,等候宣判。阿什則於去年在家中因心臟病發逝世。聯合國發言人周四表示,在審訊過程中已充分與司法部門合作,交出數以千計文件,及取消官員的豁免權以便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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