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清場案 被告不理勸喻衝向警察

【本報訊】執達主任與警方於二○一四年清理旺角彌敦道佔領區時遭遇阻撓,事後二十人被控刑事藐視法庭,案件昨在高院續審,負責拘捕各被告的警員陸續作供,其中拘捕女被告麥盈湘的女警長陳美玉供稱,麥盈湘當時跟黃之鋒等人站在一起,在警員採取行動制服黃等人時,麥未有理會勸喻衝向該批警察,「明顯想入去搶番佢哋朋友」。

從片段可見,當日林志源總督察廣播作出最後警告後,指令「crime team同事入去拉咗前面呢啲人」,警司吳樂俊率先闖進人群出手制服黃之鋒,其他警員亦加入制服黃身邊的人。

陳美玉指,當時見到麥盈湘企圖衝入正在執行拘捕行動的警員之中,遂將麥拉住並警告她:「你唔好再衝喇,我啲同事做緊嘢!」但麥未有理會仍作衝前動作,陳遂將麥拘捕。陳否認辯方所指,麥是被地上雜物絆到才向前仆。

一被告自稱見習記者

另有警員指,麥在警誡下表示自己是嶺南大學的研究生,且為香港獨立媒體的見習記者,當時正在採訪,但她身上無記者證,而警方未曾向獨立媒體求證麥的身份。

至於另一女被告朱佩欣則被指在警方最後警告後,不肯離開彌敦道山東街交界而被捕。女警長龔思琪供稱,當時勸喻朱離開但朱沒遵從,遇制服時更反抗欲逃。不過,辯方指片段顯示朱在警方警告後欲走上行人路,但遭警察推回馬路上,她遂隨人群向尖沙咀方向前進,期間遭包圍她的警察拉住衣服上的帽子,令她向後退。龔不同意辯方所指,堅稱「係佢唔肯走我先拘捕佢」。

案件編號:HCMP 774,776-781,783,784,787-789,791-798/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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