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炒勞騙案 警嫂夫婦3年消費250萬

【本報訊】男警夫婦藉詞炒賣勞力士及名牌手袋等可獲巨利,在友儕間涉嫌誘騙多人交出共逾千萬元作為投資,惟眾事主事後未能取回本金,案件昨於區院續審。控方的開案詞指,被告夫婦在涉案的一一至一三年間,報稱只有約七十六萬元收入,惟二人的消費卻高逾二百五十萬元;另外,被告夫婦在一○至一三年間,更錄得一同或分別外遊共卅三次,且多數前往日本。控方指二人收取部分事主款項後,沒有用作投資名牌,卻以該些錢用作還錢予另外的事主及償還財務公司貸款,以及支持二人的「奢華生活」。

承認兩罪涉借錢不還

案中兩女一男被告依次是「警嫂」朱凱欣(卅六歲)、其丈夫歐陽克文(卅九歲),以及售貨員李玉鳳(四十四歲),三人否認共八項洗黑錢及串謀洗黑錢罪。此外,朱另被控十項欺詐罪,她昨日否認其中八罪,但承認餘下兩罪。

該兩罪涉及朱借錢不還,同意案情指,朱在一三年九月四及五日,向其女兒就讀幼稚園的兩名家長甘影嫻及甘影燕兩姊妹聲稱,朱的叔父在澳門賭輸百萬元,欲借錢應急。甘氏姊妹當時各借五萬元予朱,朱承諾會在同月十三日還款,惟最終未有履行承諾還錢,稍後更以支票還款,惟事主兌換支票時被彈票。調查後發現,朱的戶口當時只有八十八元存款。

案件編號:DCCC 58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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