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掟三文治案 吳文遠上庭遲大到

【本報訊】去年立法會選舉投票當日,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在時任特首梁振英到票站投票時,涉嫌向梁投擲三文治,最後卻疑擲中梁身後的警隊總督察。吳事後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原本昨日在東區法院開審,而梁振英亦原定於今日到庭擔任辯方證人;惟本案卻橫生枝節,代表吳的大律師昨早向法庭表示,因病而未能出席這兩天的審訊,而吳文遠亦因「唔知醒」,遲大到逾一小時才現身法庭。裁判官將案延至今日再訊,以另定審期。

遭充公五百元保釋金

四十歲被告吳文遠,被控在去年九月四日於中環高主教書院外,襲擊警隊署理總督察劉泳鈞。案件在昨日早上九時半開庭時,代表被告的辯方大律師郭憬憲透過秘書通知當值律師,指自己因腸胃炎兼頭暈,因此原定昨日及今日之審訊均未能出席,又指應可於本周五再到法庭。而案中被告吳文遠更連「人影都無」,當值律師亦向法庭表示未能與吳聯絡上。

裁判官遂將案兩度押後以等候被告,及後當值律師表示已聯絡上被告,他因鬧鐘壞了遲起床,正乘的士從上水前來,至早上十時半被告終匆匆趕到法庭,足足遲到逾一小時,他透過當值律師向裁判官道歉,並解釋稱早上九時才成功於上水截到的士。裁判官回應指,被告已非第一次出庭應訊,應知守時的重要,決定充公其五百元的保釋金,另外要被告再重新交一千元保釋金。

至於辯方大狀郭憬憲已向當值律師表明今天也不能到庭,故原定今日到庭的梁振英亦毋須出庭。裁判官下令郭大狀要向法庭呈交其醫生紙,並提醒辯方要與梁振英再商討出庭時間,以另定審訊日期。

案件編號:ESCC 70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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