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歲的哥 闖單車徑逆衝200米

的士離奇闖單車徑衝二百米,年逾七旬「的哥」呆坐路邊。一名年屆七十五歲的士司機,前晚駕空載市區的士途經屯門時,的士突然轉入單車徑反方向行駛,衝行約二百米撞花槽石壆後才停下,司機並無受傷,落車後坐在石壆後的花槽草披上,神情呆滯,途人見狀報警,司機因不適需送院治療,警方發現的士車廂有咳藥水及止痛藥,但經調查後證實司機並無藥駕或酒駕,不排除他因身體不適迷糊間致的士意外闖入單車徑。

涉事的士司機姓甄(七十五歲),前晚十一時許,他駕駛空載市區的士,沿青山公路藍地段向元朗方向行駛,駛至近洪水橋段時,的士突然向左轉,經一處輕鐵路軌的行人或單車過路處,駛過輕鐵路軌後進入旁邊的單車徑,再向左轉反方向,往屯門巿方向行駛,衝行二百米後近五柳路,再剷上行人路撞中右邊花槽石壆後停下。

車廂檢咳水止痛藥

甄開門落車,走到石壆後的花槽內,坐在草披上,神情呆滯,長褲鬆脫露出內褲,一名姓張(廿三歲)女途人目睹報警。警方接報到場,見甄表情略帶痛苦,查問他事發經過,但他迷迷糊糊指記不起,只透露駕駛的士多年,並無大病。警方初步調查,證實甄通過酒精呼氣測試及識認藥物影響觀測,並無酒駕或藥駕。由於他身體不適,警方遂召救護員到場將他送院治療,警方在涉事的士上發現咳藥水及止痛藥等成藥,不排除司機因身體不適,迷糊間駕車誤闖單車徑,相信車速不快,加上事發時是深夜,踏單車人士及途人疏落,故未有釀受傷交通事故,警方其後將案件列作有人不適處理。

根據運輸署規定,年滿六十歲而未滿七十歲的駕駛人士,駕駛執照有效期最長為三年;年滿七十歲的駕駛人士,續領駕駛執照時,可選擇一年期或三年期,並須於遞交申請前四個月內,由註冊醫生簽發證明申請者適合駕駛的《體格檢驗證明書》。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