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職四人回水立會 天價訟費埋單2000萬 隨時破產

高等法院早前裁定社民連梁國雄、香港眾志羅冠聰、劉小麗及姚松炎四人宣誓無效,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同時頒令四人要支付政府的訟費,有法律界人士估計,政府在宣誓覆核案聘請多名資深大律師,涉及收費料高達一千萬元,連同梁國雄等四人各自涉及的法律費用,保守估計每人最少支付三百萬元訟費,加上立法會薪津亦要「回水」,有熟悉立法會情況人士初步評估最少向各人追討「回水」二百萬元,換言之,每人「埋單」五百萬元或以上,四人料合共涉款二千萬元,若無力償還負債將隨時破產收場。

高院上周五(14日)裁定梁國雄等四人宣誓無效,自宣誓當日即去年十月十二日起已喪失議員資格,禁止四人以立法會議員身份行事,並頒令四人需要支付政府的訟費。

政府聘用多名資深大狀

有法律界人士分析,政府一方聘用資深大律師莫樹聯牽頭組成的團隊,其中一庭更加聘請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坐鎮」,估計政府一方的律師費用高達一千萬元,加上梁國雄等四人各自聘用的法律團隊,每人訟費「埋單」最少三百萬元。

另外,參照上次青年新政游蕙禎、梁頌恆去年被取消議員資格後的做法,立法會行管會亦會追討全數已支出或預支的薪津,翻查資料顯示,梁國雄等四人過去約一年時間合共支取超過一千萬元薪津,金額最少涉及二百五十多萬元,最多的涉及三百一十多萬元。

據了解,行管會最快本月底開會討論「回水」安排,有建制、泛民的行管會委員初步意見均指,無意要求四人全數「回水」,建議按比例計算「回水」金額,有意見指可以不追討已向四人支付的薪金,即每人八十多萬元,粗略估計每人「回水」約二百萬元。

料不要求全數歸還薪津

身為行管會委員的民建聯黨團召集人陳克勤透露,被取消議員資格的四人於過去一年均有履行議員職務,與游梁情況不可相提並論,若行管會要求全數歸還薪津,將顯得不近人情和不公道,他建議,按比例追回辦事處的實報實銷開支和預支的營運資金,並即時停止發放薪金,但他補充,一切仍有待行管會開會再作討論。

另一名行管會委員、民主黨議員黃碧雲亦指,梁國雄等四人情況與游梁未能完成宣誓有所不同,加上四人在本立法年度均有履行議員職務,如參與立法會大會、財務委員會及其他事務委員會的工作及投票,建議只按比例追回預支營運開支。

長毛:上訴若輸 難再參選

被取消議員資格的梁國雄昨出席電台節目時稱會就覆核案提出上訴,但承認由於訟費昂貴,擔心再輸官司可能無法再次參選。他透露曾問及律師意見,估計每人前後涉及三百萬元訟費;姚松炎則透露,會自行支付議員辦事處內職員的本月薪金。

另外,梁國雄、羅冠聰、劉小麗及姚松炎上周六(15日)涉無視法庭的裁決,在民主派議員的護送下試圖硬闖財委會開會,據了解,民主派事後再次開會討論對策,據悉有議員提出完全癱瘓立法會運作的建議,包括阻止今日多個事務委員會開會,惟建議未獲大多數議員支持;有民主派議員透露,未聽聞四人會硬闖今日的事務委員會會議,至於本周三(19日)的財委會會議有否集體行動則暫未有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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