藐視法庭 撤職四人組強闖立法會

社民連梁國雄、香港眾志羅冠聰、劉小麗、姚松炎繼在司法覆核中敗訴,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後,或再涉藐視法庭,隨時再惹官非。他們昨日無視法庭前日的裁決和禁令,在部分民主派議員護送下,圖硬闖財委會會議室,梁國雄更於大樓內專供議員及官員發言的「咪兜」接受訪問。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直指四人已非議員,如闖入立法會開會即屬藐視法庭,是愚蠢的行為,如他人協助亦可能犯上藐視法庭。多名法律界人士亦指,四人硬闖會議室有非常大機會構成藐視法庭,協助的議員亦有包庇及藐視法庭之嫌,惟需由提出司法覆核議員資格的一方,即政府作出提告。

本報向律政司查詢會否就硬闖事件向梁國雄等人提告,但至截稿前未回覆。

梁國雄、羅冠聰、劉小麗、姚松炎前日被褫奪議員資格,法庭頒令禁止四人以立法會議員身份行事。梁君彥亦明言四人只能出入立法會大樓地下及他們之前的議員辦公室所屬樓層,即九樓和十樓。昨早八時許,四人再次現身立法會大樓,並去到屬禁足範圍的五樓與其他民主派議員開會。

長毛於議員官員咪兜受訪

至接近早上九時,四人到地下大堂,在多名民主派議員包括胡志偉、尹兆堅、許智峯、涂謹申、楊岳橋、譚文豪、陳志全、毛孟靜護送下,由大堂乘扶手電梯到同屬禁足範圍的二樓,圖硬闖財委會會議室。立法會方面嚴陣以待,加強保安,當他們一行人抵達會議室門口即遭保安阻止,場面一度混亂,擾攘五分鐘後,硬闖行動失敗告終。四人轉到二樓議員及官員專用的「咪兜」,梁國雄更於此接受傳媒訪問,期間立法會秘書處職員雖有阻止,但梁未有理會。

泛民多人知情協助涉同罪

對於四人在部分民主派陪同下圖硬闖會議室,梁君彥直指梁國雄等人被裁定喪失議員資格後已不是議員身份,法庭的裁決亦包括禁制四人用議員身份行事。如四人或其他人協助四人衝入立法會開會,即違反禁令,屬藐視法庭。

本身是執業律師的亞太法律協會會長鄺家賢指,若該四名被撤銷議員資格人士進入立法會會議室,企圖以議員身份出席會議,會構成藐視法庭。而立法會主席已向議員公布該四人被頒布禁制令,不能以議員身份行事,若其他議員或人士仍協助該四人進入立法會企圖以議員身份出席會議,則不能推說對禁制令不知情,協助者亦可能構成藐視法庭。

大律師陸偉雄也指,若法庭已頒布禁制令,禁止某人到某些地方以某些身份行事,某人仍以被撤銷的身份進入某些地方出席會議,此行為已看似構成刑事藐視法庭。

至於協助者,若事前已對禁令知情而仍作出嚴重的阻撓行為,以協助被禁制人士進入有關地方,亦可看似是構成刑事藐視法庭。

需政府提告 可判囚七年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也指,法庭已命令禁止四人以議員身份行事,如仍作出違反命令行為即屬藐視法庭,除非有暫緩執行命令,否則四人不應再以議員身份行事。惟如要控告四人藐視法庭,需由提出司法覆核議員資格的一方,即政府提告。至於協助四人闖入會議室的議員是否藐視法庭,需有足夠證據證明他們知悉法庭禁令,是明知故犯。

根據《普通法》,被控藐視法庭,若案件在區域法院審理,最高刑罰是判監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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