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由內地來港定居的年輕男廚涉強姦相識僅九日的酒醉女友人案,被告昨接受控方盤問。控方指女事主向被告發出的「$4AI」訊息,並非被告所稱是女事主向他示愛的意思,直指被告「作古仔」,惟被告仍堅稱是有示愛意思。
控方亦提出質疑,指女事主當晚在家中行為,明顯是喝醉酒且出現「斷片」;被告否認,仍堅稱事主雖有醉意,但行動比他更快且有意識。
廿四歲被告謝嘉倫被控在前年八月廿九日凌晨強姦廿多歲女事主X。控方向被告指,有關「$4AI」訊息,最後一字並非「I」而是「1」,因女事主是住14A,但她錯打成「$」故於後面補打「1」,被告則堅稱是「I」。
控方又指,被告與警方錄影會面時,指該訊息有性暗示,但庭上自辯時,卻稱該訊息是示愛,前後有兩個版本,質疑被告作古仔,被告解釋因進行錄影時,其思緒很混亂表達得不好才說錯是「性暗示」。被告又稱女事主向他發訊息「$4AI」示愛是因她怕醜,但控方質疑指,既然被告認為X為人開放,何以示愛會突然怕醜,被告則稱開放與示愛怕醜是兩回事。
被告又指X在家中說話清晰且行動比他更快,雖然她有臉紅醉意,但並非斷片或沒知覺,故性交時一直清醒。不過控方指被告亦曾供稱X開不到門及兩度跌倒,明顯是酒醉造成。案件下周一續審。
案件編號:HCCC 152/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