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因涉貪而被判入獄廿一年的澳門前檢察長何超明,由八十年代起在澳門司法界工作,九十年代曾擔任澳葡時代反貪公署副高級專員,回歸後擔任檢察長長達十五年,期間檢察院曾處理多宗重大案件,包括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的巨貪案。
一九五五年於澳門出生的何超明,年幼時隨家人移居內地,八三年畢業於內地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取得法學學士學位。他其後回流澳門,仕途可謂一帆風順,先後擔任高級法院助理法官、法官、庭長等職。九三年出任澳葡政府反貪污暨反行政違法性高級專員公署協調員,在澳門回歸前出任澳門反貪公署副高級專員。九九年八月,他更獲任命為澳門特別行政區首任檢察長,○四年、○九年再兩度獲任命為第二任、第三任檢察院檢察長,領導澳門檢察院長達十五年。
及至一四年第四屆澳門行政長官選舉前,何超明更被外界視為有意參選者之一,但最終他並未有參選。他於同年年底離任檢察長一職後,繼續留任為助理檢察長,並於一五年初獲委任為刑事法律制度研究委員會主任。至去年二月何超明涉嫌受賄批出工程被捕,其司法生涯亦正式告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