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奪命 自稱黑幫 惡男囚40月

【本報訊】青葵公路去年八月發生致命車禍,肇事七人車司機疑醉駕撞傷一名鐵騎士後置之不理,他繼而登上一輛路經的私家車,更自稱是黑幫成員以威脅該車司機載他逃走,傷者最終不治。七人車司機案發翌日被捕,他早前在區院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及自稱三合會成員等共五罪。法官昨判刑時,嚴斥被告當晚醉酒駕駛的情況極為嚴重,將他重判入獄四十個月,並下令他停牌十年,之後要重新考牌才可駕駛。

共涉5罪 重囚停牌10年

卅八歲被告郭栢林,承認在去年八月十六日於青葵公路涉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自稱三合會社團成員、意外發生後沒有停車、意外發生後沒有報案,以及駕駛未獲發牌車輛五罪。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當晚受酒精影響而做出一連串不負責任的駕駛行為,令無辜人士死亡,被告向死者家屬道歉之餘,並準備把其自置單位出售以賠償家屬。

法官昨日表示,案中有多個加刑因素,包括被告當時醉酒極為嚴重,但他仍然駕駛了十一公里、而被告在撞車前的超速至少逾五十公里、兼在意外後沒有留在現場,不理傷者的死活,更沒有向警察報案;他又向途經的司機自稱是三合會成員,恐嚇他人載他逃離事發現場,另外他亦在無第三保下駕駛等。

法官又指,被告過往有多項相類的交通違規紀錄,故將四年半的量刑起點增至五年;因被告認罪而獲得扣減,最終判刑是四十個月,並下令被告要停牌十年。法官在判刑後,特別提醒被告在停牌期不可駕駛,並須在十年後才能申請考牌。被告聞判後表現平靜。

青葵公路高速連環切線

案情指,被告在事發前喝酒,於事發日凌晨四時多在青葵公路駕駛其七人車,期間他曾高速連環切線,最後撞向男死者胡文源(五十二歲)所駕的電單車。七人車則撞向石壆再反彈停下,有途經的士之乘客報警。

被告離開七人車後,該車不久起火,被告遂擅自登上一輛私家車的後座,並向該車司機自稱是黑幫及「車我去葵芳」,司機因害怕而照做;死者則因肋骨骨折等身體多處受傷,送院後不治。

案件編號:DCCC 2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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