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友稱美麗華涉「收多」燃油費

【本報訊】美麗華旅遊在前年四月向四名報團的顧客收取團費時,疑隱瞞航空公司減收燃油附加費,涉嫌變相多收顧客金錢。涉案兩被告美麗華旅遊有限公司及其副總經理陳喜城,事後各被控四項作出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罪,案件昨於西九龍法院續審。其中一名女顧客蔡玉琼供稱,當時向美麗華旅遊報名意大利旅行團後發現金額與其他團友有異,向旅遊業議會查詢,獲回覆該團乘搭的阿聯酋航空,只收取每人一千多元燃油附加費,蔡則被多收約二千元燃油費。

蔡遂指斥美麗華「減咗(燃油附加費)無通知我」,並將燃油費與團費等項目「全包」收費,等同「變相加價」。

辯方指僅「代收」 否認指控

辯方盤問蔡時指,阿聯酋航空同時調高了機票售價,認為美麗華只是替航空公司「代收」機票及燃油附加費,並無「收多」顧客費用,蔡不同意。此外,裁判官經早前「案中案」聆訊後,昨決定接納次被告陳喜城(五十四歲)的警誡供詞呈堂。案件今續訊。

案件編號:WKCC513 WKS1228-123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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