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通過開設14司法職位

【本報訊】立法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昨早通過司法機構開設十四個常額司法職位建議,包括四個區域法院法官職位、五個區域法院副司法常務官職位、四個小額錢債審裁處審裁官職位,以及一個裁判官職位。有立法會議員關注法官空缺問題,每年需增加員工開支總額約為四千萬元;旅遊界議員姚思榮質疑,本港近年犯罪情況改善,質疑為何犯罪率下降,司法機構用人壓力沒有減少。

司法機構政務長劉嫣華回應指,案件有刑事及民事之分,刑事案於各級法院趨勢平穩,惟裁判法院關於傳票及罰款的案件有上升趨勢,加上近年案件複雜性增加,故需要時間及人手處理。她表示,司法機構招聘會於短期內完成,但是否能填補空缺,要視乎是否合適人選。此外,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亦通過消防處把該處部門秘書職位的職級,由首席行政主任提升為高級首席行政主任的建議。

食環署建議開位未表決

在會上,食物環境衞生署建議開設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為期五年,負責推動就公眾街市設施及管理作全面檢討、制訂策略,並監督落實有關改善措施。

自決派議員朱凱廸質疑,政府公共街市過去二十年都處於進退失據的情況,單是於街市安裝冷氣都如「拉牛上樹」,質疑當局開設一個五年職位,就可以完成改善街市措施的理據,最後食環署開設職位的建議於會議結束前仍然未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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