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旺暴涉掟磚11被告提訊

【本報訊】去年初一至初二間發生的旺角暴亂事件,早前被落案控以一項暴動罪的廿五歲男被告鄧浩賢,昨於西九龍法院再提訊。報稱侍應的被告涉嫌於旺角暴亂中向警員掟磚。案件押後至七月十八日轉往區域法院處理,期間被告續准以五千元保釋。被告被控於去年二月九日(初二),在旺角山東街和彌敦道交界,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此外,十名男被告涉及旺角暴亂中掟磚和破壞警車,而被控暴動等共十四項罪的案件,昨亦在西九龍法院繼續審理。在事後拘捕本案第三被告鍾志華(廿九歲,報稱清潔工人)的警員袁永烽繼續作供,指在暴動數日後觀看相關新聞片段,發現一名穿綠色衣服的男子,認出就是第三被告,袁遂向上級匯報,最終作出拘捕。

案件編號:WKCC 2886/2017、DCCC 90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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