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前地盤主管涉收賄逾16萬

【本報訊】一間建築公司兩名負責港鐵黃埔站建築地盤的前地盤主管,涉嫌串謀向九名金屬棚架工人,非法收受合共逾十六萬元的「介紹費」,以安排及促致他們獲得該間公司僱用,昨日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兩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

同被控九項罪名 明日應訊

被告為黃良宁(四十三歲)及范平瑞(四十七歲),同為俊和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前地盤主管。案發時二人是受僱於俊和的地盤主管,負責監督香港鐵路有限公司黃埔站建築地盤的金屬棚架工人,他們可以介紹金屬棚架工人到該建築地盤工作。

控罪指兩名被告涉嫌於二○一五年九月至二○一六年二月初期間,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一同串謀,從九名人士分別收受二千七百五十元至三萬一千二百元,即合共十六萬四千三百七十五元款項,作為安排及促致俊和僱用該批人士在該建築地盤任職金屬棚架工人、及於其後繼續僱用他們的報酬。二人同被控九項作為代理人串謀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明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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