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爆竊友人家 女工監兩年

【本報訊】工廠女工去年替女友人處理單位的裝修,惟她聲稱對方拖欠她三百元裝修費,因此擅自複製單位的門匙,再趁友人外遊時入屋大肆搜掠,偷走逾一萬七千元的電器及化妝品,以「抵消」裝修費。直至友人姪女暫居該單位,發現有電器不翼而飛而揭發事件。

被捕女工昨於區院承認一項爆竊罪,法官判刑時斥責她違反誠信,並指即使事主欠債,女工亦應從合法途徑追討,最終判她入獄兩年。

辯方替四十五歲被告盧五妹求情時透露,被告自一○年離婚後,患有適應及邊緣人格障礙,她的三名子女則由前夫照顧,子女未曾聯絡被告。

案件編號:DCCC 24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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