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委會委員支持實施《國歌法》

【本報訊】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審議《國歌法》草案,追究侮辱《義勇軍進行曲》的行為。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澳門全國人大代表林笑雲認為,國旗、國徽和國歌都是國家象徵,《國歌法》若通過後應在澳門實施。

根據澳門《基本法》,適用於澳門的全國性法律可列入澳門《基本法》附件三內,由澳門特區公布或立法實施。林笑雲指,《國歌法》若能以公布方法實施就不需要重新立法,若有需要亦可透過行政法規等立法實施配合該法例。澳門大學法學院院長唐曉晴指未來若《國歌法》通過後需在澳門實施,澳門可按其立法精神,以立法方式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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