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可用雙腳踩地煞停

【本報訊】「單車Dup唔到,可用雙腳踩地煞停。」香港單車資訊網負責人羅振奇指出,單車未能煞停有兩個原因,一是單車制動系統故障;二是路面不平坦、有油、水或泥等,令車轆「咬唔實」地面,抓着力不足下,車轆雖已停止轉動,但單車仍會「跣住去」未能停下肇禍。若遇有關情況,首要即時解開鎖踏,令人車分離,之後伸直雙腳踩地「整停部車」。此外,若尾轆煞車掣失效,可試用前轆煞車掣煞停單車,但不宜一下子煞停,要慢慢減速,「夾實個Brake一下一下慢慢煞停,不然會好似超人咁向前飛出去!」

肇事位置大雨後或有積水泥濘

羅振奇續指,出事的麥理浩徑第十段為越野單車徑,對車轆闊度有要求,車轆闊度要一點七五吋或以上,惟死者所使用的單車,為一般的「公路車」,車轆闊度僅廿三毫米或以下,抓着力較差,故不宜在上址踩車。羅又稱,上址為石屎路面尚算平坦,只偶有上落斜位,「唔算太難踩,唔算高Level」,但因早兩周常落大雨,路面或有積水、青苔及泥濘等,或者會影響路面情況。他建議市民應與同伴一同踩單車以方便照應,同時亦應配備包括頭盔、護(月爭)及護膝等安全裝備,減低受傷機會。

形動單車教練陳政煜則建議市民踩單車前,須檢查清楚單車確保狀況良好,重要是檢查單車制動系統是否運作正常,租單車的市民則要先熟習單車,分清前後煞車掣,若錯用前煞車掣,駕車者會被拋起,有機會令頭部着地受傷。

今次事發地點為大欖郊野公園大欖越野單車徑大棠段,由元朗大棠橫跨大欖郊野公園至大欖涌水塘,全長約三點八公里,沿林道而行路面較闊鋪上水泥,地形有高低起伏,沿路可欣賞大自然景色,為市民郊遊熱點。漁護署資料顯示,市民如在上址越野單車徑進行單車活動,須事先申領許可證,該制度已於二○一四年十一月起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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