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滾動期消失 房會被轟欠積極

香港歷年經歷過多次舊公屋重建,房委會自一九八八年推行「整體重建計劃」,逐步拆卸和重建五百六十六幢在一九七三年以前落成的大廈。而重建中最大規模的,是慈雲山邨。當時慈雲山共有五條屋邨。拆卸行動由一九八九年起以八年時間完成,變身成現在的慈正邨、慈樂邨、慈民邨、慈康邨,以及兩個居屋屋苑,慈愛苑和慈安苑。

安置屬重建首要難題

公屋聯會主席文裕明表示,從前的公屋重建比現時有規劃,皆因有「五年滾動期」,即在編製出的五年計劃,每年根據環境條件和計劃的實際執行情況,確保計劃向前推行並實現。「要問番房委會滾動期個程序點解無聲無息消失咗,依家冇晒計劃同推動力,令到重建冇下文。」文希望政府可以重新制訂滾動期,而房委會應扮演積極角色去討論和計劃,令公屋重建得以落實。

舊式公屋重建遙遙無期,不少單位都「甩甩漏漏」,不但令居民「得個等字」,當局每年維修財政負擔亦絕不輕。不過工程界人士分析,政府考慮重建公屋,維修費絕非唯一因素,還有財政、安置及對附近居民滋擾等考慮,其中安置更屬首要難題。

工程師:應訂時間表處理

當局每年花大量時間及金錢維修及保養舊公屋,令人質疑重建是否更合乎成本效益。工程師學會前會長黃澤恩解釋,雖然維修對政府造成一定財政負擔,但重建公屋除涉及龐大投資外,亦要考慮原有居民的安置、對附近環境的滋擾,故此維修成本、樓齡絕非決定重建的唯一因素。他舉例早年港島南區黃竹坑邨進行拆卸重建,以樓齡計算,華富邨樓齡較黃竹坑邨高,惟當年正值石排灣邨重建,創造的單位足夠容納黃竹坑邨居民,令黃竹坑邨重建步伐較華富邨快。

黃澤恩解釋,重建公屋理應有一個時間表,例如樓齡達七、八十年,便屬最優先,事關不但止樓宇質素,單位設施亦不合時宜,具重建急切性,不過現時這類公屋已絕無僅有;而僅次其後,則是樓齡屬五、六十年的公屋,這年代公屋若非受「鹹水樓」影響,保養得宜,樓宇質素應可接受,不過由於重建公屋時間往往可長達十年或以上,故此政府應預早對這類公屋進行重建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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