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印尼假難民黑工判囚

【本報訊】兩名持「行街紙」印尼籍假難民及四名越南籍非法入境者,因打黑工被判入獄十五個月至廿二個月四星期不等。入境處調查人員於今年二月廿八日聯同警方進行「權能者行動」,在八鄉一間洗車店發現上述兩名分別廿八及卅三歲、當時正在洗車的印尼籍男假難民,調查發現他們是持俗稱「行街紙」擔保書的免遣返聲請人,案件經審理後,二人上周五分別被判入獄廿二個月四星期及廿二個月兩星期兩日。

另四偷渡黑工各囚15月

另外,入境處調查人員於上周三進行反黑工行動,在西營盤一間中式包點食肆,拘捕年介卅四及六十二歲的兩名越籍女子及一名越籍男子,當時三人分別正在洗菜、煎包及洗碗,調查發現三人均為偷渡客。同日入境處亦連同勞工處進行反黑工行動,在將軍澳一間食肆內發現正在預備食物及洗碗的卅二歲越籍女子,涉嫌聘用她的僱主亦被拘捕,有關案件仍在調查中。

四人上周五在法院認罪,各被判監禁十五個月。他們同時被控行使偽造香港身份證或虛假文書,各被判監禁十五個月,所有控罪同期執行。入境處發言人警告,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不得接受僱傭工作,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五萬元及監禁三年,上訴庭的判刑指引是以監禁十五個月為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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