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大員在談到對香港全面管治權時,特別點出了中央「對特別行政區政制發展問題的決定權」。其實,這個權力中央已經充分行使了,最新例子是因應今次政改爭拗,全國人大常委會「一錘定音」作出的「八三一決定」。有這個「決定」,只要中央堅持,香港政制發展就只能是今次政改特區政府要求香港人「袋住先」的藍圖方案。儘管這個方案已被香港立法會「拒收」,儘管香港社會有相當的民意和政治力量「爭取真普選」,提出「重啟政改」,都將無濟於事。
除非根據形勢的變化、思想的轉變、利弊的權衡,中央認為要「與時俱進」,要「更好的貫徹落實一國兩制,保持香港繁榮穩定」,中央才有可能「決定」調整「八三一決定」。總之,這個主動權一定是掌握在中央手裏,是「中央決定權」的再次釋放和彰顯,是朝廷對決定權收放由心,是中央對香港全面管治權靈活運用。
可見,中央大員所說的對特別行政區政制發展問題的決定權,實乃「與生俱來」設置在「一國兩制」憲政框架內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單一制」形成的中央與地方權力關係決定的。回歸二十年,根據《基本法》的有關規定,香港政制發展的「循序漸進」,中央的決定權一直是主導,只是每一次的「中央決定」都是和「香港社會不同意見」博弈的結果,是中央判斷形勢、作出權衡的結果。因此,中央對政制發展有決定權是一回事,而作出決定、作出甚麼樣的決定,其背後的「故事」及原因則是極為複雜,中央的考慮更是多方面、多層次的,這關乎中央如何才能管治好香港的長遠和全局。
對此,香港人也是心中有數的,不會因為中央有決定權而在政改問題上放棄爭取普選,政改之事還會糾纏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