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男子在去年初二於旺角暴亂中涉掟磚和毀壞警車,被控暴動等共十四罪案昨日續審,法庭繼續處理第四被告的警誡供詞和錄影會面能否呈堂。辯方向男警黎劍鴻(現已是警長)指出,黎當時到第四被告何錦森(卅七歲,報稱演藝人)的住所展開拘捕時,曾向何表示:「你阿爸仲未起身,你都唔想你啲嘢搞到佢老人家(口架)嘛?」何當時則回應指父親有情緒病「唔好嚇親我老竇。」黎否認此說。
辯方又指,何在第一次錄影會面時,要求聯絡律師。而一名警署警長在第一次錄影會面後,走入錄影的房間,向黎等警員稱:「你哋咁戇居,無喇喇講搵律師做乜」,並催促黎等人盡快完成錄影會面。而該警署警長之後轉而向何指:「你再玩嘢,信唔信告你阻差辦公。」黎當時亦隨即附和:「你(何)一陣識做啦,唔好辣着我阿頭」。黎昨日亦不同意辯方此說法。
案件編號:DCCC 90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