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住屋及安老院舍供應長期「僧多粥少」,社會福利署昨公布將於下月一日起再次推行「廣東計劃」,並有一次性特別安排,豁免已經移居廣東省的合資格長者須連續居港一年規定,但申請者需在申請日期前已連續在廣東省居住最少一年,便可獲發每月一千三百廿五元的高齡津貼。
社署指,有興趣申請的合資格長者可由今日起提出申請,有關申請將於下月一日起被處理。另外,六十五至六十九歲申請人的資產限額已在上月一日上調,單身人士的每月總入息限額為七千七百五十元,資產上限卅二萬九千元;夫婦的每月總入息限額則為一萬二千六百二十元,資產上限四十九萬九千元。合資格長者在領取津貼期間,必須繼續在廣東省居住,如在付款年度內居住在廣東省不少於六十日,便可領取全年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