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強積金對沖的終極方案出爐,全面取消對沖無望演變為斬件式的「半取消對沖方案」!據了解,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前日(十三日)無法就政府提出以劃線制逐步取消對沖達成共識,政府經過連日醞釀拋出修訂方案,提出先取消遣散費對沖,並會將計算遣散費的比例維持在月薪的三分二,即年資在兩年至少於五年的僱員可以受惠,但同時保留長期服務金對沖,即年資逾五年的僱員仍舊會遭到對沖,目標是以「先易後難」的方式於短時間內再提交行會審議通過。有學者質疑政府的「半取消對沖方案」,有明顯向商界讓步,分化勞工界的效果,或增添社會爭拗。
政府在今年一月《施政報告》提出,以劃線制的方式,即訂立一個實施日期後,僱主的強積金供款不可再對沖,但實施日期前的僱主供款則可用作對沖,為減輕僱主的負擔,政府決定將遣散費或長服金的計算比例由現時三分之二,降至二分之一,並提供十年遞減式資助予僱主。不過,有關方案一直未獲勞資雙方達成共識,勞工堅持不可減少遣散費或長服金的計算比例;資方則反對取消對沖,僅願意額外支付約百分之一的強積金供款。勞資雙方矛盾持續多時,連前日的行會仍未就方案達成共識。
據了解,為游說勞資雙方達成共識,現屆政府餘下半個月任期拋出終極的「半取消對沖的方案」,即先取消遣散費對沖,並將計算比例維持在月薪的三分二,讓年資在兩年至少於五年的僱員可以受惠,圖換取勞方支持;另一方面,則容許長服金繼續對沖,且不會減少政府六十二億的資助額,望獲得商界的同意,據悉遣散費在財務負擔上較長服金為輕,相信商界較易接受。
根據積金局最新的數據顯示,去年對沖總額達卅八億五千五百萬元,較一五年的卅三億五千四百萬元,增加一成半,當中遣散費及長服金分為對沖廿億三千八百萬元及十八億一千七百萬元,幾乎是各佔一半。
但勞工界對有關修訂方案感到「左右為難」,有勞工界中人分析,無可否認,「半取消對沖方案」已達到保留打工仔三分二權益的目標,但由於政府已明言不會再有修訂,擔心如不接納,多年來爭取取消對沖的願望則會落空。
另一方面,勞工界亦擔心如只取消遣散費對沖,會成為僱主「鑽空子」的工具,並引起未來無窮無盡的勞資爭拗,因為根據《僱傭條例》,如僱員任職滿五年,並非因過失而遭到解僱或退休,僱主則須支付長服金。有勞工界中人說︰「咁啲老闆對住年資超過五年嘅僱員,一定會話係畀長服金,唔係遣散費,咁最後咪又係拗餐死!」故希望政府作出承諾,在立法會通過方案後兩年再取消長服金對沖。
教育大學亞洲及政策研究學系講座教授周基利表示,政府的修訂版方案明顯是向商界讓步,因資助額不變,變相是給予更多資助予商界,且有關方案會分化勞工界。
記者廖國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