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提升本港器官捐贈率,食衞局昨就降低活體器官捐贈年齡、預設默許捐贈機制及交叉捐贈三大議題,諮詢醫生、護士及病人組織等多個團體意見。病人組織代表之一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會後透露,幾近所有與會者均一致認為不應降低活體器官捐贈年齡,主因是未成年人士心智未成熟,同時避免第三方壓力影響他們捐贈意願,包括醫護人員及家人。彭鴻昌在會上提出可設立酌情機制彈性處理特殊個案,例如十分緊急、沒有其他可行辦法的個案,但首要條件是捐贈的未成年人士要體格及心智足夠成熟,清楚了解捐贈風險。
另外,兩個甚至多個家庭互相交換配對器官的交叉捐贈機制,遇到的反對聲音最少,相信最快可推行。惟彭鴻昌表示交叉捐贈機制仍面對一個法律問題,《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訂明器官捐贈不能存在任何誘因,惟「交叉配對」此舉可能被視為誘因之一,或與現行法例有所牴觸,目前政府正諮詢法律意見,討論需否修例解決法律爭議。
至於最具爭議的預設默許捐贈機制,即生前未反對捐贈器官,意味死後願意捐贈,香港移植學會會長李威廉表示,大比數與會者同意推行,但認為目前並非適當時機,建議政府加強教育及宣傳,讓市民開放接受器官捐贈文化,否則勢必惹來社會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