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終審法院昨就許仕仁案作出終極裁決後,原在赤柱監獄服刑的准保釋外出等候上訴結果的郭炳江,須繼續完成餘下約廿二個月的刑期,但他昨日未有與同案三人一同被安排返回赤柱,而是先送往荔枝角收押所重新進行保安檢查等手續,再編配服刑的院所,若郭炳江在獄中行為良好,預計他約在二○一九年四月刑滿出獄。
終院昨早頒下判詞,確定四人的上訴遭駁回,郭炳江於早上十一時半登上囚車,他當時手持《聖經》,由懲教署人員押送到荔枝角收押所。
據悉,懲教署規定,獲准保釋外出而曾經離開懲教院所的囚犯,一旦恢復服刑,不能直接返回之前入住的監獄,而是要重新送往荔枝角收押所,進行X光掃描器等檢查。
重返收押所的囚犯,會由監督級人員任主席的分類及編級委員會再編配入住的院所,日內會作出決定,一般而言,相信郭炳江會被安排返回赤柱監獄進行單獨囚禁。另外,郭炳江保釋期間雖一直表現樂觀,但懲教署對於曾保釋但最終被駁回上訴、需重返監獄服刑的囚犯會多加關注,例如留意他們的心理狀況,若發現有異樣,會轉介心理學家進行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