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射女藝人與合夥股東有曖昧關係 《台蘋》及旗下「動新聞」賠償40萬

【本報訊】台灣《蘋果日報》及旗下「動新聞」被控在二○一二年未經合理查證下,影射台灣女藝人廖羽庭及其已婚合夥股東、武術師傅黃正斌有曖昧關係,遭黃索償一百萬元(新台幣‧下同)。士林地方法院昨日裁定,報道涉侵害黃的名譽權,判台灣《蘋果日報》、「動新聞」總計賠償四十萬,另需在台灣《蘋果日報》刊登道歉啟事。全案仍可上訴。

狗仔隊騷擾 黃正斌投資餐廳結業

原告黃正斌指控,台灣《蘋果日報》二○一二年刊登上述報道後,黃原本任職的期貨公司以影響聲譽為由,要求黃自行辭去副總經理職務,而黃投資的餐廳也在狗仔隊的騷擾下停業。另外,黃以自己名字在網上搜尋,結果全是緋聞與負面報道,令他遭受武術界恥笑怒罵、唾棄。黃要求《蘋果日報》以及撰文記者賠償五十萬,另要求「動新聞」賠償五十萬的精神慰撫金。判決書指出,撰文記者辯稱憑跟拍影片、照片及經紀人說法撰寫報道,就說這是經過合理查證,並無依據。而報道的確令人對黃產生負面觀感,認為黃已婚的身份,卻與該藝人有曖昧及不正常男女關係,導致其名譽受損,故判《蘋果日報》、「動新聞」分別賠償二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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