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全港獎券活動民政署僅一人發信

審計報告揭露政府各部門對慈善籌款活動的監管不足,立法會帳目委員會昨日再展開公開聆訊,期間負責獎券活動牌照的民政事務總署自爆稱,延誤向違反牌照要求的慈善機構發警告信,是因為有關牌照資訊的電腦系統太過陳舊,並僅得一名人手發信。該署強調正與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研究提升系統,並已改善措施,要求申請者列出過往牌照申請紀錄,若過往紀錄差,署方會拒絕發牌以示阻嚇。

現時機構如欲舉辦獎券籌款活動,需向民政署申領獎券活動牌照,並於活動後提交帳目。審計報告發現,一二至一六年間有一百二十個持牌人遲交帳目,當中十個更逾期半年以上。根據內部指引,民政署應在廿八日內發警告信,但報告指有警告信一年多後才發出,更有個案從沒發信。

民政事務總署署長謝小華昨承認,相關電腦系統過於陳舊,於前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年代沿用,由人手處理。署方已應審計署建議,與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商討提升系統。她認同過往要求公眾親身到該署辦事處查閱獎券帳目的做法不理想,目前已要求過去一年申請牌照的機構,將帳目上載網站,以便市民查閱。

民政局:月底研統一監管規定

有慈善機構沒按公開籌款許可證要求,於籌款後九十日內將款項存入銀行,並聲稱部分款項用作顧問費。社會福利署署長葉文娟透露,曾經於一一年將個案轉交警方調查,但因證據不足沒提出檢控。署方之後以違反許可證條件,向該機構發出告誡信。

另外,針對現時沒有規定臨時小販牌照持牌人須採取保安措施,妥善保管籌款所得款項,食環署回應指將於今年內實施新措施以加強保安,要求持牌人必須要妥善保存捐款,將款項存於牢固的捐款箱內。

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表示,多個政府部門將於本月底進行協調會議,討論實施短期措施以提升慈善機構的問責性和透明度,包括研究統一不同牌照的監管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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