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爭產案頒令 陳慧慧申上訴許可遭拒

【本報訊】已故「棉紗大王」南豐集團創辦人陳廷驊,其遺孀楊福娥早前民事興訟控告幼女陳慧慧,指十多年前在陳廷驊分配其財產予兩名女兒後,兩女兒再將部分財產分予她,惟陳慧慧一方卻未有披露其所獲資產的最新準確估值,令楊當年少收十五億元財產。去年高院裁定楊勝訴,陳慧慧需對楊作出賠償。若計算資產升值,估計陳慧慧需向母親支付八十多億元。不過楊至今未決定,選擇接受一筆過賠償、或是要求女兒交代帳目及歸還由其資產衍生的利潤。

原訟庭在今年四月頒令,要陳慧慧向母親交代財產去向,以協助母親作決定。陳慧慧一方昨就此項頒令申請上訴許可。陳慧慧代表律指,法庭去年就案件作出判決後,其法定責任已完成。惟法官昨判決時指,其論點不足構成強而有力的上訴理據,拒絕批出上訴許可。

案件編號: HCA 173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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