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食物中的重金屬無處不在,長期攝入對人體會造成不良影響。《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規例》(《規例》)自一九八三年制訂後從未修訂,被批評標準過時,政府建議修訂《規例》,採納食品法典委員會所定的標準,收緊部分食品的金屬最高准許含量,亦會擴闊海產中鎘含量檢查的範圍,相信對海產業會造成較大影響。不過,有六類食物的金屬最高含量卻被放寬,包括精米及糙米中的鎘建議定於每公斤零點二毫克,較現行最高含量的零點一毫克寬鬆。政府解釋,放寬是考量歐盟及內地的標準而定。
食物及衞生局昨向立法會提交修例建議,將現時《規例》涵蓋的金屬由七種增至十四種,新增金屬包括鋇、硼、銅、錳、鎳、硒及鈾,其最高含量按食品法典委員會相關標準而定,但只適用於「天然礦泉水」及「瓶裝/包裝飲用水」。
當局又建議採食品法典委員會所定的最高含量,例如《規例》中鉛的最高含量將由現時的每千克為六毫克,降低至與委員會訂定的每千克為零點一毫克的標準看齊。金屬最高含量數目將由十九個增至一百四十五個,當中較現行最高准許濃度要求收緊的有九十個,寬鬆的則有六個,包括葉菜類蔬菜和小麥中的鎘,魚中的甲基汞以及罐裝食品中的錫等。
政府消息人士解釋,定得比較寬鬆的原因是基於米是港人主食,參考歐盟、南韓、內地及新加坡的標準均為每公斤零點二毫克,而零點二毫克這標準亦較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最高含量零點四毫克為嚴謹,故採納此建議。換言之,未來或會有更多合資格的內地大米供港。
政府消息人士又指,現行海產中就鎘的最高准許濃度只針對蟹肉、明蝦、蠔及小蝦,修訂標準後將擴闊至其他甲殼類動物,如龍蝦等,故預計修訂對海產業界影響較大。而海產去年金屬污染物不合格則徘徊在百分之零點零一至百分之零點零三,預期收緊標準後不合格率或會略高。當局昨日起至九月五日,會就修訂展開為期三個月的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