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官司延交文件 司徒法正判付訟費

【本報訊】玄學家司徒法正前年遭「相簿大王」馮廣發的女兒馮美儀(譯音)入稟高院,民事指控司徒收取她逾千萬元為她做法事,但都無助改運,因而指控司徒騙財,要求他退款及賠償損失;司徒事後則反控馮誹謗。案件現時仍待審理,但聆案官昨於高院已對司徒作出強烈批評,指他在案件準備審訊階段時,已屢次違反法庭所定的時間表延誤交文件,因此下令他要全數負責馮在準備階段時的訟費。

屢違頒令 迹近無視法庭

聆案官昨於此案頒下判詞,主要涉及與訟雙方在交換文件階段的訟費安排。聆案官指,去年五月法庭已頒令,司徒法正要向馮美儀一方呈交文件清單。因他沒有遵守,法庭在七月再頒命令,指他如在最後限期內仍不交出清單,馮便可直接申請勝訴。結果司徒在限期後一星期才交出清單,但仍有部分類別的文件未呈交,不過由於未交的文件只佔小部分,故法庭給予司徒最後一次機會去交文件。

聆案官遂批評司徒法正,指他屢次違反頒令,迹近無視法庭。

案件編號:HCA 31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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