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持械」劫7-11 無業男提堂

【本報訊】無業青年疑因財困,在玩具店購買了仿製手槍後,上周一闖入油麻地一間便利店涉嫌「持械」並作勢上膛威嚇店員,成功劫得三千元後逃去,最終警方憑「天眼」鎖定其身份並將他拘捕。被告昨解往西九龍法院提堂,控以一項搶劫罪,暫毋須答辯。法庭將案押後至七月十日,轉往九龍城法院再提訊,被告繼續還押看管。

廿一歲被告李皓然,被控於本月廿二日,在油麻地上海街一間7-11便利店內,搶劫男子高國安的現金三千元。控方昨在庭上指,被告案發時涉手持類似手槍的物體去行劫,並指向店內職員,成功劫去現金。警方調查後,在被告住所附近將他拘捕。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因無錢而犯案,又指是從玩具店買下仿製手槍往行劫。警方在被告住所檢獲的衣物,和閉路電視拍得劫匪的衣着相似。此外,警方亦在被告住所內檢獲類似手槍,它看似不能發射,似乎並非真槍。

官指案情嚴重 否決保釋

控方申請將案押後,期間讓警方繼續調查,包括翻看現場卅個閉路電視的片段,以及檢驗涉案手槍。控方指案情嚴重,反對被告保釋。辯方則提出保釋申請,並透露被告患有亞氏保加症,案發時無業,之前是一名游泳助教。裁決官指控罪嚴重,最終否決其保釋申請。

案件編號:WKCC 261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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