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仿真槍盛行,港人搵命博!內地仿真槍市場需求急增,水貨集團以豐厚利潤吸引港人走私,早前一名大學生涉走私仿真槍被判刑七年並正上訴,近日又有兩名港人因走私仿真槍接連被捕,並囚禁內地,他們在港家人大爆,水貨集團於社交網站徵召「驢仔」(水貨客),以螞蟻搬家形式偷運仿真槍往內地,聲稱每日薪金可達千元。有內地律師指,走私武器、彈藥罪刑罰,最高可判無期徒刑,本港立法會議員直斥,不法之徒利用年輕人走私槍械,促請當局對走私活動的嚴重性及刑罰加強教育。
「走私五支仿真槍約一千蚊,唔夠一個月就搵一萬蚊,點知就出事。」許小姐的三十七歲姪兒黃先生,今年三月在內地涉嫌走私仿真槍被捕。她表示,姪兒早年從事有關電腦的工作,因妻子即將分娩,又要照顧其三歲的女兒,加上母親患上末期肺癌,生活擔子加重,今年初在社交網站遭水貨集團羅致,索性辭職走私仿真槍「搵快錢」。她指姪兒每日走兩至三轉,但三月上旬在福田口岸交收時被捕,翌日由深圳改押至湖南長沙市第二看守所,目前正待審訊,「已經成三十萬元人民幣(約三十三萬八千港元)律師費,仲唔知判幾耐。」
另一名香港城市大學學生亦因去年走私十二支仿真槍,被判囚七年及罰款二萬元人民幣,早前不服判刑提上訴,正排期二審。其兄長霍先生指,弟弟為減輕家庭負擔,自行籌學費,怎料首次走水貨便被捕。他透露弟弟受同學邀請,以為走私「電子零件」,每轉可獲五百元報酬,被捕後才知是槍械,其父母得悉消息時更當場暈倒,患長期病患的父親需留院一天。
任職工程工作、雙手沾滿污漬的霍兄坦言,目前日日工作十六小時,只為張羅近四十萬港元律師費,他心痛說:「做錯事係要承擔,但刑期七年真係好長,希望可以上訴減刑。」
此外,同樣於社交網站被招攬成水貨客的另一名二十七歲港男與霍情況相似,其母阿魚(化名)表示,兒子四月中曾多次向接頭人詢問有關貨物是否安全,對方均辯稱為「汽車零件」,其後更派兩名較「熟路」的水貨客與兒子一齊帶同「貨物」於羅湖闖關,可惜即場被捕。內地人員打開檢獲已包裝的物品,共發現二十八支仿真槍。阿魚又指,該水貨集團提供四百元酬勞走私水貨,惟兒子首次走私水貨即被捕,並不知悉為仿真槍,並指「連四百蚊都冇收過」。
內地Wargame盛行,對仿真槍需求急增,近年成為水貨集團走私「寵兒」。
水貨集團於社交網站或朋友間物色「驢仔」,多為年輕人或失業人士,接頭人再私訊他們,聲稱於上水取貨,每轉帶六支短仿真槍,每晚走一至兩轉,全程只需三小時,每轉薪金五百元,日薪可達一千元。接頭人更指即使受查,最多只是打稅,稅款由「老闆」負責,強調驢仔不用「上身」。
有業內人士透露,因內地仿真槍品質參差,不少內地人傾向於港訂購仿真槍,由水貨集團安排運送過關,他更曾聽聞走私仿真槍往內地可獲逾十倍利潤,即於港購買約一千港元的仿真槍,於內地轉售高達逾萬港元,其中以來自台灣及日本的仿真槍最受歡迎。
內地律師陳志榮指,內地對槍械管制較為嚴格,根據法律,開槍發射的動能每平方厘米大於一點八焦耳,就會被視作為槍械,而違反海關法規,非法攜帶、運輸、郵寄武器、彈藥進出國境,可被控走私武器、彈藥罪,有關刑罰視乎涉事者是否故意持有槍枝、槍枝數目及認罪態度等,最輕判決刑期為三年,最嚴重更可判處無期徒刑。
立法會議員劉國勳表示,青年近年易受金錢利益選擇走水貨,並不知悉走私仿真槍所帶來的刑罰惡果,奉勸港人切勿以身試法。劉促請入境處及海關等相關政府部門於關口張貼具阻嚇性的告示,並進行教育,減少不法之徒利用青年人走私仿真槍等活動。
海關發言人表示,根據《進出口條例》,無有效牌照或許可證而把任何禁運或受管制物品帶進或帶出香港,可遭檢控,而相關物品亦會被充公。
圖:吳康琦、朱偉坤
文:梁祖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