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旺角兩間以售賣動漫玩具聞名的商場,會發現不少商店的門外掛滿海報,上面印有不同種類商品的圖片。每一張海報,代表着一個抽獎活動,客人在海報上看到心儀商品,便可通知店員,之後在相應的抽獎箱內抽獎。打開抽獎券後,店員隨即會拿出對應的獎品,供客人挑選款式。領獎後,店員會把抽獎券票根貼回海報上,標示出已被人抽走的獎品數量。而同一張海報上的商品,價值相差可以是數十元,甚至數百元。
日本引入 「一抽」每次約50至80元
執法人員對發牌條例亦不清楚
文化活動製作顧問葉錦龍指,執法部門於兩、三年前,曾到上述商場執法,打擊無牌抽獎活動,令「一番賞」抽獎在該處絕迹了一段時間,其後再次出現。他續指,一些文創展覽活動中,部分攤位亦會提供「一番賞」,曾有人因未有申牌照並從事相關活動,而被主辦方暫停營業。法例規定,違反《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一經定罪可被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
民政署:若接投訴將交警方跟進
除牌照問題外,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因涉及直接的金錢交易,上述「抽獎」或會被視作賭博行為,而在本港除特定情況外,所有賭博均屬違法。法例列明,非法收受賭注可被判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兩年,而參與非法賭博最高可被判罰款三萬元及監禁九個月。
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表示,推廣生意的競賽是指為推廣生意或業務,或為銷售任何產品而籌辦、經營或管理的競賽或其他計劃;由於牌照條件規定活動不得收取費用,牌照處不會就「一番賞」批出牌照。發言人續指,如接獲有關投訴,牌照處會轉交警方作出適當跟進。警方發言人則回覆指,沒有備存查詢中提及的未申領牌照而進行非法推廣生意競賽活動的檢控數字。
圖/文:專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