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檢控屢甩轆 佔旺者未落鑊

律政司負責本港所有刑事檢控工作,本應為香港法治把關,但近年卻經常出現告錯人、用錯罪、解錯法律、引錯案例,以至因程序上的「甩漏」而浪費法庭資源,甚至眼白白將被告放生的事件,反映律政司的前線人員質素及管理層監督出現問題。當中最離譜的是在檢控涉嫌刑事藐視法庭的一批佔旺人士時,律政司竟「甩轆」忘記依時進行部分法庭程序,險將所有被告放生。

律政司在一五年初落案起訴兩批合共近四十名佔旺者,指他們違反法庭就佔旺區頒發的臨時禁制令,構成刑事藐視法庭罪。同年九月有關方面發現,律政司未有在指定的入稟後十四天內,向法庭呈交預約聆訊時間通知書,令針對其中十七名被告的檢控失效,律政司最後被迫撤控。雖律政司其後重新起訴該十七人並獲法庭批准,但部分被告即以律政司的檢控已逾時為由,申請將案永久終止聆訊。該案至今仍未完結。

遭官斥視法庭為橡皮圖章

今年三月,律政司向多宗刑事上訴案的被告申索訟費,期間法官發現部分申索數額超出法庭指引上限,律政司不但無補充資料,反要求即日開庭處理,被法官斥責浪費時間及視法庭為橡皮圖章。同日,上訴庭處理一宗非洲裔男子由強姦改控非禮的案件,法官在聽取辯方求情時,揭發控方在原審時「漏招」,未有提醒法庭上訴人是在緩刑期間犯案,外界事後質疑律政司處理案件十分馬虎。

去年十月,葵涌私營復康院舍院長兼社工張健華涉與一智障女院友非法性交案,律政司指因女事主有創傷後壓力症及智障,無法出庭作供,對張撤銷控罪。事後多個團體炮轟律政司對殘疾人士認識不足,認為可透過視像錄影等方法作供,不應單方面撤控。

此外,商業電台首席智囊陳志雲被指於○九年擔任無綫電視業務總經理期間,出席無綫一個除夕倒數活動時,在無向無綫申報下,與其時任經理人叢培崑收取報酬,案件先後三次在區域法院審訊及兩次上訴庭上訴,終審法院終在今年三月裁定兩人收受利益罪不成立。終院上周就訟費作裁斷,指律政司終「認輸」,同意支付兩人整個審訊過程的訟費,據業內估計,本案雙方訟費達一千五百萬元,結果因律政司終極敗訴,要納稅人「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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