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Van撞死人 拘八旬司機

元朗八鄉發生涉及高齡司機的小巴奪命車禍,一名八旬司機,前晚駕紅頂小巴途經錦田公路時,疑收掣不及,將一名六旬過路男子撞致飛彈廿呎外倒地重創,傷者被送院搶救,最終證實不治,司機涉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被捕,警方將調查意外成因,有小巴團體指出,因青黃不接,只要身體狀況許可,屆七旬仍從事小巴司機的為數不少,但年過八旬的司機不多。

被捕小巴司機姓麥(八十二歲),前晚八時許,他駕駛18號路線紅頂小巴載客由上水往元朗,當小巴途經錦田公路近八鄉警署時,穿拖鞋的姓陳(六十二歲)男子,走出橫過馬路,麥疑收掣不及,陳被小巴猛烈撞中,飛彈廿呎外倒地昏迷,重創流血,拖鞋亦飛脫,彈到小巴車底,途人見狀慌忙報警。

涉危駕被捕 准保候查

救護員接報到場,將陳送往博愛醫院搶救,其後再轉送屯門醫院救治,惜延至昨凌晨一時許終告不治,警方初步調查後,以涉嫌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將麥拘捕,他其後獲准保釋候查,並需於本月下旬向警方報到。據涉事小巴站頭的一名姓黃小巴司機表示,此路線平日乘客不多,屬於悠閒路線,普遍司機較年長,抱着「過日辰」的心態開工,故駕駛速度不會太快,亦「唔使博」。黃又提到,司機續牌時要驗身,故年紀大駕車亦不成問題。

香港公共及專線小巴同業聯會主席陳勵生表示,由於近年甚少年輕人願意入行,青黃不接的情況下,行內高齡司機問題相當普遍,只要身體狀況許可,已屆七旬仍從事此行的也為數不少,惟年過八十歲的司機則不多。他又認為,年長的小巴司機經驗較為老到,熟知道路安全問題,駕駛時或相對年輕司機「穩陣」。

年屆70歲 續牌需驗身

根據運輸署規定,年滿六十歲而未滿七十歲的駕駛人士,駕駛執照有效期最長為三年;年滿七十歲的駕駛人士,續領駕駛執照時,可選擇一年期或三年期,並須於遞交申請前四個月內,由註冊醫生簽發證明申請者適合駕駛的《體格檢驗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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