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斥性罪行修例乏時間表

【本報訊】本港早前發生多宗智障及未成年人士被性侵事件,引起社會關注現行性罪行情況。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昨召開特別會議,聽取關注團體及人士對法律改革委員會《涉及兒童及精神缺損人士的性罪行》諮詢文件內容的意見。大部分團體及議員均批評本港性罪行法例遠遠落後其他地區,但政府檢討性罪行改革進度緩慢及缺乏時間表。法改會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成員駱浩成回應指難以訂立確實的時間表,強調改革快慢需視乎政府進度,重申法改會會做好檢討工作。

法改會正全面檢討實質性罪行,《涉及兒童及精神缺損人士的性罪行》諮詢文件是四份諮詢文件中的第二份,當中建議將涉及性行為的同意年齡劃一為十六歲,並不論性別和性傾向;並將年滿十三歲但未滿十六歲人士之間經同意下進行的性行為一律訂為刑事罪行,但認同控方可行使檢控酌情權以決定是否檢控個別人士等。

大部分團體會上支持將最低合法性交年齡訂於十六歲;亦有團體指現時十六歲以下青年發生性行為並不罕見,倡議法改會研究應否再降低同意年齡,配合現實情況。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蔡雪華狠批香港性罪行法例較其他地區落後廿年,擔憂若要再等法改會完成四份諮詢文件,相關罪行條例將再落後十年,促加快檢討進度。她又不滿現時精神缺損條例將智障與精神紊亂人士混合處理,導致難以制訂適切支援措施;並促請法改會考慮傳聞證供的處理方法。

意見倡參考台「兩小無猜條款」

民主黨代表陳世傑亦炮轟香港性罪行條例過時及不足,同時關注法改會建議將雙方同意的未成年性行為訂為刑事罪行,促參考台灣的「兩小無猜條款」,行使酌情權減輕或免除刑責,並加強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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