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無權,屋宇署無理,冇神經政府處事渙散,任由舊契工廈無王管!牛頭角時昌迷你倉大火後,政府嚴打有危險品倉庫並兼營吸引人流行業的違契工廈,但近二百幢目標樓宇中,原來有兩幢舊契工廈因地契未列明用途,難以透過地契執法,其中一幢大半單位已改作商用,特賣場及體育用品店進駐;另一幢天台更曾一度驚現萬呎農莊。本報發現有關工廈雖屬舊契,但原來入伙紙有列明大廈主要作工場用途,屋宇署有責任監管。有立法會議員炮轟屋宇署卸責,令人難以接受,「如果有法不依就係失職,視而不見亦盡顯官僚僵化!」
涉事的兩幢舊契工廈分別是紅磡義達工業大廈及鰂魚涌仁孚工業大廈,其中紅磡義達入伙近四十五年,持危險品牌照的單位正是四及五樓的洗衣場,同層更有迷你倉,該工廈的迷你倉數目多達三個。
義達逾半樓層經營吸引人流的行業,其中一樓及十樓有大型體育用品、護膚品及家品特賣場;十二樓有基督教教會,除定期舉行宗教聚會,亦設訓練學院。至於一樓則有大型琴行,主要賣琴及開班教樂器。
義達工廈人流多,各樓層均有劏房辦公室,估計共逾百間,除豪華裝修外,更設獨立套廁,設施媲美私人住宅,警告不可留宿的告示隨處可見。走廊雜物堆積,部分樓層更有半數滅火筒遭雜物「淹沒」,萬一發生火警,後果不堪設想。
至於同屬舊契的鰂魚涌仁孚工業大廈,同樣有多間迷你倉,天台六年前更曾闢設萬呎的農莊;並僭建一個近五千平方呎的鐵皮屋,屋宇署先後發出勸喻信、清拆令及警告信,直至今年初有關農莊始因租約屆滿搬遷。
本報翻查屋宇署於七一年向兩幢工廈批出的入伙紙,清楚臚列工廈准許用途,詳細列出每個樓層工場、倉庫,以至廁所數目,當中更指明不准留宿,義達及仁孚工廈部分單位經營的行業,明顯違反入伙紙的規定。根據《建築物條例》,如建築物用途擬有重大更改,須事先通知屋宇署,該署有權禁止不適合用途。
本報就此向地政總署及屋宇署查詢。地政總署指兩幢工廈屬舊契,無列明許可用途,地政總署無法按地契執法,只能轉交其他部門處理。
屋宇署回覆則指已向義達的個別迷你倉發清拆及修葺令;至於其他涉及改變用途的懷疑違規個案,屋宇署只重申會優先處理對生命財產明顯構成威脅或迫切危險,或對環境造成嚴重滋擾的更改建築物用途個案。
立法會議員柯創盛批評屋宇署推卸責任,直指工廈更改用途牽涉人命安全,「如果有法不依就係失職,視而不見亦盡顯官僚僵化!」他會在立法會跟進工廈違規改用途的問題。
記者 林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