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農莊變劏房 10年未取締

農地鐵皮屋變違規「民宿」農莊!日前審計報告揭露,地政總署及寮管處監管不力,就違規建築物的執法甩漏多多,令違規情況遍地開花。本報記者直擊屯門有農莊把約六千平方呎的農田劏成約廿間「民宿」農莊,有關代理表明租用者可在農地房間過夜,晚間上址燈火通明如一個小社區。但地政總署證實,涉事地段部分構築物不可出租。法律界人士指,在農地搭建構築物會違反有關地契,情況若持續,地政總署可收回土地。

「有水有電有Wi-Fi有屋住民宿度假」、「 (耕作)由朝種到晚」,日前有關代理黃小姐在網上發貼,表明屯門虎地村有「民宿」出租,二百平方呎的「民宿」只需月租一千五百元;一百五十平方呎連小花園的農夫屋則月租二千二百元,包括一房間及一間沖洗房,但她強調無冷氣及熱水,水源需使用附近的井水,若要使用政府食水則要自行安裝,或另加八百元找他人代裝。

設備簡陋 需共用洗手間

黃小姐日前帶領佯裝租客的記者進入「民宿」所在地的「農莊」,「你哋可以揀呢間,二千二百蚊,可以再平少少。」原來所謂的「民宿」只是一間殘破不堪的鐵皮屋,只有一間大房,內裏並無任何家具及冷氣設備,沖涼位置更是極為簡陋,只有水喉,就連門都沒有裝上,而毗鄰就是空空如也、欠缺爐灶的廚房。上址約有二十間「民宿」鐵皮屋,並設有兩個公共洗手間予租客共用,記者以每間月租約二千元計算,場主每月便可「淨袋」四萬元。

「民宿」附近有大片農田,當日正在動工加建,有不少裝修工人正在趕工,黃指着一塊小農田向記者表示,可以月租二百元出租,晚上還可在田中燒烤、舉行營火會等。而在記者「睇樓」時,剛巧亦有另一對中年男女前來「睇樓」,對於「民宿」能種花及農作物大感興趣。

晚上燈火通明 多人出入

黃隨後又介紹兩間「民宿」予記者,惟記者發現不少鎖上大門的「民宿」已有人入住,內裏放滿床褥、雪櫃、洗衣機等家具,而不少「民宿」外更掛滿衣服,及放有多部單車。當日記者更遇上一名租客婆婆,她向記者聲稱已在該處住了十多年。記者及後數日在「民宿」外觀察,發現上址燈火通明,不時有人出入,更看見有一家大小的南亞裔人士於上址租住兩間「民宿」,房間內放滿家具,不時往公共洗手間如廁,又在門外的農田上傾倒廢水,直至深夜亦未離開鐵皮屋。

據知情者透露,該情況在新界區十分普遍,單單在該村已有兩、三幅農地有該類劏房出租,大部分由豬欄改建而成,而且需求甚殷,「二千幾蚊月租一間鐵皮屋,主要都係針對拎綜援嘅人士。佢哋只係畀得起呢個價,農地地主都係睇中呢點租畀佢哋。」

屯門區議員陳文偉表示,不少弱勢社群人士因仍未能上公屋,才迫不得已選擇這些簡陋又違規的地方居住。

記者及後表明身份向黃小姐查詢,她否認將農地作「民宿」出租,只稱出租農田讓人耕種及農夫屋作擺放農具,而相關租戶作居住用途亦非她可控制。

地署:牌照限制不可出租

根據地政總署資料,一四至一六年,該署分別對六百六十五宗、一千零二十一宗及一千三百九十七宗涉及私人農地上違契構築物的個案採取執行契約條款行動。該署發言人表示,該地段屬集體政府契約的私人農地,根據屯門地政處初步調查,涉事地段部分構築物獲發放寬租約牌照及農用批准書,作居住及農業用途;但牌照及批准書有不可轉讓或出租的限制,而地政處及寮管處會繼續跟進調查。

圖/文: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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