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成報》主席被入稟追討372萬

【本報訊】《成報》主席谷卓恒前年向一名商人借款三百萬港元後,承諾於兩個月後還款,但谷卓恒被指遲遲未有還款,該名商人遂入稟高等法院,向谷卓恒追討本金連至今利息共逾三百七十二萬元。

入稟狀指,原告鄧偉權和被告谷卓恒同是商人,原告於前年十月經朋友推薦下,借了三百萬港元給被告,當時被告承諾會於兩個月後還錢,並會支付每月利息一點五厘。被告在同年十二月只償還了兩期共九萬元利息,之後再沒有償還任何款項,原告遂要求法庭頒令被告償還欠款連每年十八厘的利息。

案件編號:HCA 103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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