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值向女市民「抄牌」 警員被投訴

【本報訊】監警會每年約處理五至六宗市民對休班警員的投訴,部分是警員在交通事故中表露身份。一名休班警員早前駕車攔截一名郵政車司機,便「撻朵」要檢控對方,監警會批評從公眾角度不能接受;另有投訴指警員當值時取得女市民電話號碼,休班後聯絡,亦屬不恰當及不專業。

休班警攔截郵政車 「撻朵」要檢控

監警會副秘書長(行動)梅達明昨公布三宗個案,其中一名休班警員因不滿一名郵政車司機的駕駛方式,間歇性地「爬頭」,並在前面停車阻擋去路,之後更出示委任證表明自己警察身份,聲稱要控告郵政車司機不小心駕駛。

監警會說警員舉動證明他有意攔截車輛,加上他被控不小心駕駛罪成,故裁定行為不當屬實;另警員以咄咄逼人態度對待投訴人,故將不禮貌指控列為證明屬實;而警員在事件中亦不應披露其警察身份和聲稱會控告投訴人。監警會建議增加一項行為不當指控,列為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涉事警員須面對紀律覆檢。

另一宗個案,一名休班警員將私家車停泊在投訴人的車輛旁,其一名家人下車時,無意刮花投訴人車輛,警員其後出示委任證及披露身份,投訴人指警員濫用職權,不恰當展示委任證。監警會認為,單是展示委任證,足以對投訴人構成壓力,因此將指控列為證明屬實,並向警員作出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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