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電不保證減費

特區政府與兩間電力公司磋商經年的新利潤管制協議昨出爐。兩電昨與政府簽署二○一八年後的新《管制計劃協議》,新協議年期由目前的十年延長至十五年,准許回報率則由現時的百分之九點九九下調至百分之八,較當局早前提及的百分之六點六「縮水」。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昨搶閘「報喜」,指新協議生效後兩電電費預料可下調高於百分之五,惟話猶未了,中電已明言新協議不等同電費一定有下調空間,港燈亦指難以預測。能源諮詢委員會成員及立法會議員認為新協議未能回應巿民期望,憂政府議價能力遭削弱,電費更可能因兩電投資更換新機組而先減後加。

當局預料有5%下調空間

黃錦星昨與中電副主席阮蘇少湄及港燈董事總經理尹志田介紹新協議(見表)。中電指出,新協議明年十月一日起生效,若以新回報率計算二○一六年利潤,股東利潤將減少廿一億元,折合約百分之五。阮蘇少湄稱,電費調整受六個因素影響,當中燃料成本有上調可能、資產投資會增加、利息有上升趨勢、營運成本有通脹壓力,故不代表新協議實施後,電費一定有百分之五的下調空間。港燈的尹志田亦說,難以預測三十二個月後的實際情況,以及電費調整幅度。

減少市民為增建機組支出

新協議期長達十五年,每五年一次中期檢討。黃解釋,該年期是兩電要投資新發電機組,並配合二○三○年減碳目標。至於回報率則參考了顧問建議的百分之七至九,外國如澳洲、新加坡等電力公司利潤協議亦介乎百分之八至九點五之間,本港的新協議已平衡各方要求,又符合供電安全、可靠等目標。

當局計劃增加電價中的燃料費調整次數,藉此減低兩電燃料帳的累積結餘。此外,新協議亦收緊兩電的發電剩餘容量,將目前容量過剩而需從固定資產平均淨值中剔除的機電裝置資產淨值由百分之五十調高至百分之一百,巿民因兩電增建機組的承擔支出可減少。

協議期長削政府議價能力

多名立法會議員批評新協議年期長達十五年削弱政府議價能力,當局預計電費可減百分之五更屬「過分樂觀」。環保組織「350香港」則認為政府接受百分之八的准許回報率令人費解。能源諮詢委員會委員余遠騁則預計,減電費的「蜜月期」或只能維持短時間,由於回報率減至百分之八,相當於整體利潤減少近三十億元,估計電費首兩年可減約半成,但隨着兩電增加新機組及增加天然氣比例,一九年或以後電費加幅壓力將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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