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東坡說:「治事不若治人,治人不若治法,治法不若治時。」道理很簡單,不良的社會時尚,容易孳生病毒,縱容邪惡,故要根治病毒,清除邪惡,不僅必須強化法治,而且必須淨化社會時尚和風氣。
近年港獨病毒不斷蔓延,鬧得香港雞犬不寧,就是因為社會風氣惡劣,加上法治缺失,令港獨分子有機可乘。日前中共黨媒《求是》雜誌發表評論文章,詳細闡述習近平關於維護國家安全的執政理念,其中也提到港獨問題,指出應堅持「一國兩制」不動搖,也應依法遏制港獨。這是繼今年全國兩會政府工作報告首次提及「港獨沒有出路」後,又一次把遏制港獨納入國家安全規劃,因此被視為具有重大的信號意義,顯示中央將港獨與台獨等而視之,同樣列為威脅國家安全的重要隱患。
早在三年前,習近平就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認為當前中國的國家安全內涵及外延,都比歷史上任何時候更豐富,而遏止港獨顯然已成為總體國家安全觀的一部分。事實上,自從第五代上台後,中央對港政策就出現明顯轉變,從發表一國兩制白皮書到人大「八三一決定」,從嚴肅對待佔領行動到人大主動釋法,無不反映第五代的強硬作風,在原則問題上絕不退讓,而不像過去一味和稀泥。特別是對待港獨問題,中央態度一點也不含糊,除了不斷發聲示警,相關動作也陸續有來。
月暈而風,礎潤而雨,港獨病毒在短短幾年間迅速蔓延,固然有種種因素,包括港府縱容、社會姑息、反對派推波助瀾、外部勢力背後搞鬼等等,而法律方面的不足也是主要原因之一。《基本法》二十三條本是對付港獨的最佳利器,奈何港府無能,當年立法半途而廢,至今未能重啟立法程序,留下巨大的法律真空。
其實,事在人為,即使二十三條未能立法,也不是沒有辦法對付港獨。前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新的《國家安全法》,首次將港澳台納入其中,列明中國主權與領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港澳與台灣都有義務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及領土完整;港澳特別行政區應當履行國家安全的責任。很明顯,相關條文主要就是針對香港,對港獨具有一定的震懾作用。除此之外,有消息指中央將重新修訂○五年通過的《反分裂國家法》,令這部法典更加完善和全面,除了適用於台獨,而且適用於港獨。
一言以蔽之,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國家安全法》及《反分裂國家法》都是對付港獨的利器,問題在於當局有沒有清除病毒的決心。一直以來,社會上總是有種聲音,認為港獨不過是少數年輕人瞎折騰,不足為患,其實,正是這種姑息心態助長了港獨氣燄。君不見最近港獨分子又蠢蠢欲動,兩名因為宣誓風波而被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的小學雞不甘寂寞,頻頻到台灣串聯,與台獨分子交流如何「自決前途」;多名被取消立法會參選資格的港獨分子則紛紛提出選舉呈請,將港府告上法庭;而部分反對派政客也甘願充當抬轎角色,對港獨明縱暗助。
事實證明,港獨並非只是癬疥之患,而是如癌細胞一樣迅速擴散,大有與台獨、疆獨、藏獨合流之勢,他們內外勾結,不斷興風作浪,即使不可能成事,也足以將香港一步步推向絕路,當局再不認真對付,不僅港將不港,而且國將不國。
最不可思議的是,面對港獨分子的挑釁,當局不僅沒有堅守原則,反而向他們批出法援,變相以公帑資助港獨,難怪這班妖孽愈來愈囂張,有人竟公然要求將香港「歸還」英國,成為英國海外領土。顯而易見,香港鬧到如此地步,港府必須負上最大責任。